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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零五号)

2020年11月16日 打印 收藏

(第一千二百零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JJF-2020-476

二、项目名称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新址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得利兴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东马坊村366号

被投诉人1: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被投诉人2: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

当事人:北京吉人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吉人府餐饮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军都路东侧8号平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吉人府餐饮公司不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应当扣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除吉人府餐饮公司相应得分后,中标候选人顺序发生变化,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财 政 部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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