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20-311
二、项目名称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防汛抗旱器材装备采购一项目(包9、包1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421号
被投诉人1: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被投诉人2: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附4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南森源公司)
地址:长葛市魏武路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中标供应商河南森源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应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中标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