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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财政:以绩效为导向 全面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2019年10月30日 打印 收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重要部署和财政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局以绩效为导向,抓好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一、搭建“四梁八柱”,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绩效管理

  法制化先行,建章立制,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机制,拟定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梳理政府采购人主体不落实、采购手续繁琐、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政策不落实、监督考核不到位、绩效管理不突出等十大采购领域存在的制约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短板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和实现路径。

  加强全市各区、县(市)工作组织,按照明确任务、统筹推进、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工作原则,建立全市联动机制,制定细化的改革措施和实施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和完成质量要求。通过2年努力,达到”物有所值”的采购结果,打造“阳光化”的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部门采购效率

  从破解采购问题、响应采购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制约采购工作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开展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改革工作,简化优化政府管理流程,实行政府采购审批的“扁平化”管理,取消业务处的审核环节,下放限额以下和集采目录之外的政府采购事项审批权限,采购文件全面实行绿色通道备案管理,大幅减少审核审批事项80%以上。服务商定点服务项目采购不再实行计划审批,采购计划申报频率改“次”调整为“期”,允许由“事前审核”改为“事后备案”。9月底止各区、县(市)政采云电子投标全贯通,有效减轻供应商负担,实现采购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目标,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便利性、满意度、影响力。定点服务项目供应商招投标工作由市级、各区“分散组织,分区(市级)应用”改为“统一组织、分项落实、各区(市级)统用”的办法,统一市区定点服务市场,减轻供应商投标工作量。

  三、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导向效能

  我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各预算单位和市直国有企业食堂和职工福利按一定比例采购对口援建地区农副产品。从8月份开始,市级、各区、县(市)财政局全部搭建绍兴扶贫(农业)馆,全市扶贫消费工作有序开展,短短2个月,全市完成采购金额达625万元,成交金额位列全省第二。

  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绍兴制造精品的政策功能,聚焦助力打好“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高质量发展组合拳,9月底政采云平台开设绍兴制造(精品)馆,征集“首台套”、“浙江制造精品、”老字号“、”品字标“、“节能环保”、领军人才创办企业产品企业50余家,商品上架近30家,上架商品150余件。从2020年起,市级部门和市直国有企业采购金额比例不低于部门预算项目和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金额的10%。

  四、管“过程”到重“结果”,突出政府采购绩效

  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建设,把内控建设与绩效管理结合起来,明确采购人的绩效管理责任,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从过程控制为主转向绩效管理为主。开展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挂钩,实行“预算”与“目标”双同步办法,预算绩效目标不明确、不细化的不予纳入预算;采购程序不规范,验收和履约评价未到位,绩效评价不报告的不予纳入预算。建立健全项目采购绩效分析机制,依托政采云平台功能,挖掘利用政府采购大数据,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绩效定期进行考核通报,切实落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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