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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构获权在政采中使用中国环境标志标识

2019年08月29日 打印 收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授权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中使用中国环境标志标识。

  据了解,此前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是唯一获得授权开展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机构。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其中明确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4家认证机构为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生态环境部作为中国环境标志所有者,据此向其他三家认证机构授权使用中国环境标志标识。

  为做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维护中国环境标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生态环境部要求三家认证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中国环境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则》,公平公正地开展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及时将认证和证书信息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信息平台上报,按照信息平台生成的证书编号和统一的证书模板向企业发放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负责,并对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监督获证企业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对违反中国环境标志管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生态环境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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