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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运维政务新媒体

2019年08月12日 打印 收藏


     8月9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了披露,《辽宁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已正式印发,对全省政务新媒体在功能定位、日常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方案》明确,全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

  为了持续提升我省政府部门网上履职能力,《方案》对全省政务新媒体的发展提出明确目标,即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以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为主体的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矩阵体系,初步建成一批群众爱看爱用的优质精品账号及应用。到2022年,全面形成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政务新媒体不同于一般的自媒体,有其自身的功能定位。《方案》提出,各市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新媒体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要积极运用视频、直播、图解、数说、问答、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呈现方式进行解读。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同时强化办事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

  在规范管理上,《方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要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强化信息更新时效性,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或点赞、转发信息等行为。

  为了确保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同时,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增强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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