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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厅长打招呼帮他人中标获刑

2019年07月30日 打印 收藏

       今年 5 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夏回 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 副厅长陈淑惠受贿案,在吴忠市中 级法院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淑 惠在担任银川市兴庆区委副书记、 区政府区长,灵武市委副书记、市 政府代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拨付、项目审 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 法收受30个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 折合人民币 546.66 万余元、英镑 2 万元、美元 3 万元。 

       今年1月,陈淑惠受贿案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调查终结,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宁夏回族 自治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 对陈淑惠决定逮捕。2 月,经宁夏 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 由吴忠市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中 级法院提起公诉。 

       4月18日,吴忠市中级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淑惠受贿案。 庭审适用认罪认罚普通程序简化 审程序。5月9日,该案公开宣判。因陈淑惠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监 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绝大部分 受贿犯罪事实,在案发前又主动 向部分行贿人退赃合计158万元, 案发后积极退缴剩余全部赃款。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 期间,认罪认罚,确有悔改表现, 应当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被告人 陈淑惠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60 万元, 受贿违法所得财物依法予以没收, 上缴国库。 

      女副厅长以权换利 

       2008 年 12 月,陈淑惠担任银 川市兴庆区区长时,在工作中结 识了宁夏某集团公司董事长郑某。 手握大权的她立刻被“嗅觉”敏锐 的郑某纳入了自己的关系网。

       2009年11月,陈淑惠调任灵 武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此 时正值宁夏某集团公司在灵武市代 建城市改造安置房工程。陈淑惠刚 刚走马上任,郑某便主动找上门, 请她在灵武市代建城市改造经济适用房、安置房中提供帮助,并邀请 她到其公司正在开发的银川市金凤 区某小区看一看。 

       陈淑惠没有拒绝“老熟人”的 邀请,不但去看了小区,还看中了 一套230平方米的房子,房款合 计101万元。她付完一半首付款后, 便打电话给郑某表明自己的意愿, 郑某随即安排手下人为陈淑惠支 付了51万余元尾款,并办理购房 手续。为掩人耳目,陈淑惠最终以 妹妹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将 房屋登记在了妹妹名下。陈淑惠在 这套房上得了郑某的好处,也为郑 某的集团公司打开了承建灵武市 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 方便之门。

       银银川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刘 某对陈淑惠的感情投资则更是“用 心良苦”。高中毕业的刘某很早 便投身于个体承包行业,一直挂 靠在银川某建筑公司承揽工程, 后在该公司担任项目经理。 

       2008 年 至 2012 年, 刘 某 以 银川某建筑公司的名义,借用该 公司资质,先后在银川市兴庆区和灵武市承建了多个小学及保障 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也就 是这段时间,刘某与陈淑惠来往 密切。 

       据统计,2009 年至 2012 年, 刘某利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假 日,先后10次送给陈淑惠共计 160 万元人民币现金。通过长期的 “感情培养”,刘某成为陈淑惠 信赖的人。陈淑惠利用手中权力, 在银川市兴庆区、灵武市的多个工 程建设及工程款支付方面多次为 刘某提供帮助。 

       身陷权钱交易泥沼的陈淑 惠也曾在利益与良心之间徘徊。 2013年5月,倍感压力的她将30 万元现金退给了刘某,但由于侥幸 心理作祟,她未能就此收手。 

       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

       2010年春节前,马某以拜年 为由为陈淑惠送去5万元人民币, 请她支持其集团公司的发展,一 举搭上了陈淑惠的“权力快车”。 此后每逢节假日,马某都要到陈 淑惠处拜访,表一表心意。2010年 至 2012 年 春 节 前,2010 年、 2011年中秋节前,马某先后5次 在陈淑惠住宅送给其现金共计70 万元;2010 年 8 月、2011 年四五 月份,他又先后在灵武市政府陈淑 惠办公室送给其英镑2万元和人 民币 20 万元。

      马某密集献殷勤,最终赢得 了陈淑惠的信任。2010 年至 2012 年间,陈淑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在申请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羊绒 产业园项目等方面,帮助马某的 集团公司陆续获得财政资金补贴 合计 2 亿元。

      不止马某,与陈淑惠拉关系 的老板们,基本都盯上了各种传统 节假日。这些特殊时间节点,渐 渐成了陈淑惠大搞钱权交易的“黄 金期”。上门“转一转”的问候 拜访,也成了她与各类个体老板、 企业主之间心照不宣的幌子。她收 受的钱款既有人民币,也有美元、 英镑 ; 受贿财物从现金到银行卡, 五花八门。 

       2010年春节前一天,陈淑惠的 另一位“老朋友”——宁夏某公路 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联系 她,将装有 30 万元现金的布质手提 袋送到了陈淑惠所住的小区门口, 理由是“给全家拜年”。2011年春 节前,余某又将40万元现金藏在 一个食品包装袋内,在灵武市一个路口,交到陈淑惠手上,余某的目 的不光是拜年,还请陈淑惠在道路 工程上多多关照。为了稳固关系, 2012年春节,余某再次将装有30 万元现金的布质手提袋送到了陈淑 惠家。

       连续三年坚持“进贡”,余 某的诚心自然打动了陈淑惠。 2013年下半年,余某公司承揽了 灵武市临港道路给排水工程二标 段,陈淑惠在工程款拨付方面帮 余某“打了招呼”,为余某一路 开绿灯。 

       事后,再次心生不安的陈淑 惠,将40万元退给了余某。然而, 此时的陈淑惠还没有意识到,余 某送来的钱,即便退回了部分, 也一样为自己仕途的终结埋下了 伏笔。 

       2018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 区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自治区编 制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建军 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时任灵 武市市长陈淑惠收受宁夏某公路 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现 金120万元且40万元予以退还的 问题线索,由此揭开了陈淑惠受贿 案的全貌。 (转载来源:正义网  作者: 单曦玺 廖敏) (责编:杨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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