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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9年07月15日 打印 收藏

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YSG2019(G)071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工程”,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国拨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

2.3招标控制价:3687142.55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校园环境改造工程,包括步行街改造、景观绿化改造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他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拆除、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拆除到发包人指定位置,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07月01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6年07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至少具备一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复印件封装在技术标内)。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对投标人施工业绩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其连续12个月(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6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现场踏勘:发包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7月15日09时00分到2019年07月19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首先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购取电子招标文件;然后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并购取招标文件,完成采购平台确认工作。拟在采购平台直接购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邮购款和技术资 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所有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下同)留存):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企业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施工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

(1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近3年内(2016年07月01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档案)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联系电话:18904884128。

 潜在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采购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检查);采购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今后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参与采购平台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经审核符合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的,可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报名时同时提交本公告附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 登录http://www. hljcygl.com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材料,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
     4.5 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为:4006998787-信息中心。采购平台将确保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采购平台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采购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校外街9号能源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校外街9号能源楼

7、其他

7.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6年07月01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操作流程:第一步点击高级检索、第二步在案由中选择第一项刑事案由、第三步在刑事案由文件包中选择第八项贪污贿赂、第四步在贪污贿赂文件包中选择第五项行贿、第五步在当事人中填写需要查询的内容。如当事人中出现同名有行贿的情况,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企业名称一同查询);

7.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7.3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操作流程:第一步在信用信息位置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搜索、第二步在“筛选”栏中分别选择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进行查询)以上查询结果需彩色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公告发出之日开始)。

7.3招标人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3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70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7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7.8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恶意投诉、无理缠诉行为和造假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标限制名单,从列入之日起起计算,36个月内将限制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类采购招投标活动。

7.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10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 cgzx.hit.edu.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联系人:芦老师

电  话:0451-864179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刘莹

电  话:1890488412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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