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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总体规划概念性方案设计竞争性

2017年05月26日 打印 收藏
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总体规划概念性方案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17-ZF-065 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总体规划概念性方案设计,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标段名称: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总体规划概念性方案设计 2、工程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 3、设计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 4、设计费用:约36万元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江阴校区总体规划概念性方案设计 6、总体规划设计要求: 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总体方案,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的要求,以及“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总面积约1098亩。 校舍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分二期建设,建设周期为2017-2022年。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实验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行政办公楼、体育场馆、食堂、国际交流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人才公寓、生活福利及其它附属用房等基本办学条件及设施。 说明: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范围进行调整。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建筑)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于 2017 年 5月 31日 17:00 时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南京理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财务处218室)报名处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五、资格后审方法: 1、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建筑行业(建筑)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3)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4)企业业绩:具有2012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为300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2、参与本次规划设计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后审的审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其它: 1、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总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无补偿费用,排名第二的补偿费为10000元人民币,排名第三的补偿费为10000元人民币,其他名次的无补偿费用。若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且经核实的,不予补偿。 4、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邮编:210042 联 系 人:夏工 刘工 联系电话:025-83650522-8002、025-83650522-8039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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