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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98栋维修改造工程

2016年10月08日 打印 收藏
2016年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98栋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ZG-011 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拨,现已落实。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6年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98栋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3、发包内容:屋面翻新、改为坡屋顶,外墙改造、出新,吊顶更换、室内墙面出新,地面铺地砖与复合地板,门窗更换,水电、网络维修改造等。 4、工程估算:345万元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必须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平台”中备案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2013年9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340万元以上的类似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于 2016 年10月12日 16:00 时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南京理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财务处215室)报名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及必要合格条件 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进行。 2、必要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报名资格条件的、在有效期内的、内容完整的、清晰的、加盖了申请人公章的以下资料,供招标人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前述三证合一的,提供一证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2)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内容完整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企业承诺书原件(项目经理对无在建工程、能否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企业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诺); (4)提供“拟派本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原件(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造价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说明;各种资质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应能清楚显示其有效期。有效期与“信用平台”中备案的有效期不一致的,以“信用平台”备案显示的有效期为准。 四、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其他要求 1、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与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 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项目经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原因,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中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 招 标 人:南京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邮编:210042 联 系 人:夏工 刘工 联系电话:025-83650522-8002、025-83650522-8039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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