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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建筑工程(1标)施工总承包

2016年08月22日 打印 收藏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建筑工程(1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2015-440183-73-03-001699、增国用(2014)第GY000910号、增国用(2015)第GY001214号、增国用(2015)第GY001173号、增规建证[2016]307号、309号、064号、065号、066号、067号、06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现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建筑工程(1标)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首批建设项目建筑工程(1标) 二、招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87023629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35412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朱村 四、项目概况: 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作区一期占地面积426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5514平方米。1标包括园区出入口、门楼项目;元器件检测与可靠性评价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项目(9#、12#);综合服务中心项目(16#、17#);综合试验楼(24#)、周边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其中最大单体(24#)建筑面积43259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为63.6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 JG2016-6119 3、招标规模:1标总建筑面积85722平方米。 4、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各标段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报批手续等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招标内容包括: (1)1标单体建筑的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砌筑工程、外立面装饰、建筑幕墙、化粪池工程、白蚁防治、室外工程);安装工程(含排水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其他专业土建预埋预留工程)。 (2)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包括新建道路、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管沟工程(含电力、电信管沟工程及低压管沟)、室外停车场、环卫工程;围墙及挡墙工程。 (3)其他服务:1)工程资料汇总整理、归档、移交等; 2)根据招标人另外发包的装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需要及时移交场地; 3)根据招标人对园区分步投入的使用要求,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 5、招标控制价:20578.220824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部分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 8 月 19 日至2016年 8 月 24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 8 月 2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 8 月 31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一)、(二)、(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8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6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40%)前 1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房建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业主综合评价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 2、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详见公告及附件。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业绩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的,需在表中填入业绩在企业库中的编号,未填写编号或与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编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电子五所纪检监察审计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3720498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杂志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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